东莞航空物流联系方式 东莞市航空服务有限公司
9月15日讯,今日《东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》正式落实。
《行走》明确对企业开展适航认证实施层级奖励:eVTOL航空器取可获1500万元,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为500万元,中型航空无人驾驶器为300万元。单个企业年度累计奖学金不超过3000份在人才培养方面,对提供飞行员、飞手、维修等专业培训的机构,按培训费用的10给予,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金融支持方面,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面向低空经济的融资产品,引导基金加大投资力度,并推动设立专项保险产品。对于企业参加境外展会,标准展位按展位费最高80,最高为3万元;特装展位按布展费用的50支撑,每平方米最高地位 1500元,单个企业同一展会总价不超过10万元。
附全文如下:东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低空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,着力推进我市低空经济小区发展,加快培育具有区域防御能力的低空经济主体,构建设施完善、配套多元、产业集聚、配套的低空经济发展新格局,制定本政策设施。一、强化低空基础设施建设
(一)推进低空起步降级设施建设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用机场,竣工后按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超过预算,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加快推进牵引、电动垂直起降及无人机航空设施地面定位布局,对社会投资新建或升级改造的低空起降设施,按建成后实际投资额的10万元:小型起降点、智能起降柜机等项目,单个项目最高比重10万元,企业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万元;中大型起降点、电动VTOL起降场、提升平台、测试台等(须连续运营满一年以上),单个项目最高张力200万元,企业年度最高张力500万元。〔单位责任: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发展改革局,各镇街(园区)〕
(二)加快低空信息网络建设。对符合国家及省级技术规范的,由社会力量投资并投入运营的通信、导航、监视类设施设施,按项目实际投资的10个,单个企业每年给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 (单位责任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政务和数据局)
(三)建设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。支持架构统一的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系统,提升一体化指挥调度、数据支撑、安全监管与风险防范能力。项目建成后,按实际投资的30逐步给予,最高不超过1000 鼓励飞行企业管理系统及运行数据全面接入市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政务和数据局)二、拓展低空交通示范航线
(四)打造低空交通示范航线。支持扩大无人机物流应用场景,针对市内导航、跨市航线以及伊斯坦布尔港边界航线(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位于东莞内部,且航程不少于10公里,年度运行架次不低于100次) (五)推广低空政务应用服务。鼓励市直部门及各镇街道(园区)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创新采购等方式,推动低空技术应急在巡检巡查、救援、航拍测绘、农林作业、旅游交通、城市园区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。
对企业年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者,但不超过其实际收入的3给予补贴,最高不超过100 (单位责任:市发展改革局、各镇街(园区))
(六)培育标杆性低空场景。支持街(园区)结合当地镇实际推进低空应用场景建设,打造引领作用、可持续运营的典型示范项目。对成果显着且符合条件的镇街(园区),按照其用于低空场景建设财政拨款的最高60%给予择优资金支持,重点用于推进建设应用,每年配置控制在1000个万元以内。〔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,各镇街(园区)】SEO GPT
免费的白帽SEO,PPC和网站经销商平台 17 查看详情 三、促进低空产业链强链补链
(七)增强低空装备制造能力。重点引进和支持整机研发制造及运营项目落地,积极培育关键零部件、核心设备研发企业。重点固定翼飞机、直升机、新能源无人机、飞行汽车、电动垂直起降整机,以及动力系统、飞控系统、材料、反制技术等领域,支持相关研发制造和运营项目建设。对固定资产投资(外包土地成本)达1亿元以上的整机项目,或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零部件项目,按实际投资的10个给予一次性补助,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个(单位责任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)
(八)推动维修检测服务落地。大力发展航空器维修维修、飞行验证、检验检测、节能补给、恢复再利用等专业化服务体系,支持企业、高校及科研机构项目投资建设并实际操作相关,按年度服务总收入20个给予奖励,同一主体累计不超过200个 (单位责任:市投资促进局、市发展改革局、市交通运输局)
(九)支持企业增资扩产。对市低空经济企业实施新建或改建工业投资项目,投资四川达到5000万元以上者,按不超过实际投资的15给予优先,最高不超过1000 〔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各镇街(园区)〕
(十)建设低空产业集聚载体。规划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区,评选命名为示范园区。对入驻示范园区且符合条件的企业,由园区运营方给予扶持,市直相关部门和所在镇街(园区)分别按园区补助的30个 对运营单位包容逆向支持,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。〔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各航镇街道(园区)】四、依托产业配套支撑体系
(十一)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。鼓励企业开展市场化飞行员、远程支架操作员、航空器维修人员、务管理人员及航空救生员等培训业务。
按参训人员培训费用的10向培训机构倾斜,单个机构每年不超过5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社会人力资源保障局)
(十二)激励企业开展适航认证。支持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、eVTOL对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(TC)、标准适航证(AC)或生产许可证(PC)的企业,分别按eVTOL航空器1500万元、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、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,单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,同型号仅奖励一次。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交通运输局)
(十三)创新金融服务模式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信贷产品,对通过银行贷款或担保融资的企业,给予综合成本融资50 引导基金加大对低空经济项目的投资力度,对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,按实际到账金额的5万元给予补助,个别企业累计不超过300万元。支持保险公司开发低空专用险种,建立快速理赔通道,对成功开发适用航空器及难民保险产品的机构,一次性补助10 (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局、市委金融办、市财政局、东莞金融监管分局)
(十四)推动企业开拓海外市场。鼓励本市低空经济企业赴境外拓展国际市场,对参加市重点境外展会的企业,在展位费、特装布展费等方面给予资助。每家企业原则上每年最多支持2个项目。标准展位按展位费不超过80%,最高3个万元,每家企业同一展会限支持1个标准展位(9平方米)。对使用光地面积36 平方米及以上特装展位的企业,按实际布展费用的 50 万元,每平方米最高张力 1500 元,单个企业同一展会张力不超过 10 元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局)五、附则
本措施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。专项资金预算范围内实施,各责任单位应加快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指南。具体申报范围以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。与其他市级同类政策存在差异的,按照“就高不重复、从优化不升级”的原则执行。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直至至2027年12月31日。
以上就是东莞:企业eVTOL航空器取证可获1500万元的详细内容,更多请关注乐哥常识网其他相关文章!被做空机构关注的贾跃亭:方案和解真相最终将证明FF的价值图灵奖得主理查德·萨顿2025年外滩大会演讲:经验是一切智能的核心与基础